放弃继承后,又想反悔了
案件情况:
小红(化名)爸爸、妈妈,在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,她跟着爸爸一起生活。妈妈离开后,就再也没来看过她,她对妈妈有些怨恨。
同年1月,小红舅舅突然打电话说:母亲去世了,留给她一套房产,让她去办理继承手续,因为对妈妈心存怨恨,小红就直接和舅舅说不要妈妈的财产。后来,舅舅解释说,这么多年来,妈妈从来没看过她,是因为奶奶和爸爸阻拦。
那她之前放弃继承妈妈的财产,现在能反悔吗?
案件解答:
我国《继承法》第25条规定:“继承开始后,继承人放弃继承的,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,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。没有表示的,视为接受继承。”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,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。由于放弃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,同时也意味着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、债务不负偿还责任。因此小红有权放弃母亲遗产继承权的。
如果对放弃继承权反悔了,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,在其他继承人(如外公、外婆)有异议的情况下,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。人民法院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,非经法院认定程序,继承人不能自行恢复。而且,恢复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,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毕,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,法律明确规定是不予承认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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